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107年9月10日南大視訓字第1070015912 號函辦理。
二、目的:
1. 研究聽障教育之理論與實際。
2. 專業輔導高中、國中、小學、及幼兒園階段聽障教育與服務之師資。
3. 提昇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聽障教育專業知能,提供學生適性教育。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政府、台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四、上課時間:
107 年 10 月 27 日~107 年 12 月 25 日(第 1 階段)
108 年 03 月 09 日~108 年 05 月 25 日(第 2 階段暫訂)
五、上課地點:
北區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博愛樓(待錄取公告)
南區國立臺南大學啟明苑 E204 教室
六、參加人員:(正取 25 名,各區並備取 5 名,若參加人員為聽障者,因經費因素無法支付 手語翻譯及即時聽打,請自行負責)
1.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教師(班上有聽障生優先)
2. 聽障生家長
3. 對聽覺障礙相關知識有興趣者
七、課程名稱: 每科 2 學分,36 小時計
01. 聽障教育導論 02. 聽覺的生理基礎
03. 手語 04. 聽障教育實務舆服務
05. 聽能説話訓練含輔助科技 06. 專題演講 (0 學分)
※每科課程應實施期末評量,未通過者,不予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
八、報名方式:
1.採傳真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 滿,將以參加人員之 1-3 項為優先錄取。開課當日,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若原先 已報名及錄取本視障學分班,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
2.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3.請於 10 月 17 日(三)前傳真或寄至本中心,傳真:06-2137944,確定名單於 10 月 19 日公佈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 http://www2.nutn.edu.tw/vhc/。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06-2138354 鄭佳容小姐、許萓庭小姐。
九、其餘相關事項請參閱計畫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