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辦理。 |
| 二、 | 本案服務說明: |
| (一) | 服務對象:設籍本縣15歲以上領有手冊(證明)之身心障礙者,具生活自理能力,且有意願、經評估能參與作業活動,每日持續4小時以上,每週至少20小時以上者。 |
| (二) | 服務內容:提供身心障礙者生活自理、技藝陶冶、作業活動、社區適應及休閒活動等日間照顧及家庭支持性服務。 |
| (三) | 服務時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8小時(視單位服務時間)。 |
| (四) | 收費:每月繳交新臺幣3,000元整服務費用。 |
| 三、 | 服務單位聯絡電話: |
| (一) | 財團法人台灣基督教門諾會:8321760轉分機305林社工。 |
| (二) | 花蓮縣自閉症協會:8311353戴社工。 |
| (三) | 財團法人天主教會花蓮教區私立安德啟智中心:888654、8861210林社工。 |
| 附件: | 1、安德小作所簡介。2、愛蓮及樂道小作所簡介。3、福星工坊簡介。(本文附件超過電子交換允許大小,請至網站:http://att.hl.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