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105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研習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4月1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44404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推動與落實本縣國中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適性輔導。
(二)增進業務承辦人對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之專業知能。
(三)充實本縣教師之職涯體驗,以符合學生多元學習需求與適性發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立化仁國中
四、研習時間:106年1月6日(五)上午9點至12點
五、參加對象:本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業務承辦人員。
六、研習地點:花蓮縣立化仁國中二樓會議室(第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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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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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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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8:55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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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9:00 |
長官致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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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9:50 |
講座:績優學校推動生涯教育-經驗分享與交流 講師:花蓮縣光復國中學輔主任 黃俊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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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10:00 |
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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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
講座:國民中學生涯發展暨技藝教育輔導訪視之施為 講師:李振南校長 宜蘭國中校長 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視導 教育部國教署生涯發展暨技藝教育諮詢輔導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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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2:10 |
綜合座談 |
八、經費:
(一)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教署生涯發展教育及技藝教育專款補助。
(二)參加人員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核支。
九、研習注意事項:請自備環保水杯。
十、研習活動聯絡人及電話:化仁國中輔導室輔導組長郭又銓老師
(03-8543471分機233)
十、報名:請於研習日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完成報名手續。研習人員請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依每場次研習活動時數核發研習證明。
十一、參加研習人員及工作人員核給公(差)假登記。
十二、獎勵:於本計畫活動圓滿完成後,相關承辦人員依權責辦理敘獎。
十三、本計畫函報教育部國教署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