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據:本校108學年度第2次教評會決議通過。 公告事項: 壹、甄選結果: 代課教師: 國文科-正取江美芬 貳、正取者,請於108年9月17日上午9時,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份證、畢業 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摺封面影本等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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