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職 稱:(事務)組長。 三、職 系:一般行政。 四、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五、名 額: 1名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海十街3號。 七、資格條件: (一)具有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一般行政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熟悉財產管理、事務管理,持有政府採購法專業證照,或是接受過相關教育訓練,具有採購實務經驗以及資訊處理能力者。 (三)有工作熱誠、負責盡職、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且具有良好溝通能力。 八、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7年9月6日止。 九、其 他: (一)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組長職缺」及聯絡電話,並依序將下列資料影本各1份郵寄(應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親自或委託代理人送達本校人事室【地址:花蓮縣吉安鄉東昌村東海十街3號 聯絡電話8543471#121】 1.公務人員履歷表(免附獎懲及訓練進修資料) 2.切結書(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政府人事處首頁/表格下載區下載,網址:http://pd.hl.gov.tw/files/15-1040-34303,c1880-1.php) 3.最高學歷證件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8.政府採購專業證照或是接受相關教育訓練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