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教育部「107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夏日樂學計畫」及花蓮縣政府107年府教課字第1070061932號。
二、目的:
(一)指導學生充分利用課餘假期,擴充學習領域,充實生活內涵。(二)因應家長暑假照顧子弟需求,保持學生生活作息正常,減少散漫閒遊機會。(三)提供學生快樂運動及閱讀的環境與概念,促進團隊合作學習與精神。
三、實施對象:
有心鍛鍊體能、向上學習,經家長同意並申請報名參加之本校新生。
四、實施時間:
(一)暑假期間自107年8月13日(星期一)至8月24日(星期五),共計2週。(二)每週一至週五,8時20分~11時50分
五、實施內容:
(一)僅開1班,以報名繳交家長同意書順序依序錄取。(二)由本校聘請專長教師任教及輔導。
六、課程規劃:
七、報名:6月29日(週五)中午前,學生持家長同意書,繳交至教務處彙整。計畫經費:教育部「107年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夏日樂學計畫」項下核支。
八、備註:
(一)凡參加學生一律免繳費用。(二)課輔其間需遵守校規,並依規定準時到校,若有事不克前來需依正常程序請假,不得任意遲到或缺曠課,違者通知學生家長並予以退班。
九、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准後實施,未盡事宜修正亦同。
附件:家長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