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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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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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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8
補考時間:105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補考地點:四樓視聽教室
【七年級公民科】補考方式為『寫作業』!需補考的同學務必向又銓老師領取作業,並在7月21日前繳交給又銓老師!
【八年級公民科】補考方式為『寫作業』!需補考的同學務必『抄寫指定範圍』,並於7月21日前繳交給智玄老師!
一、補考者攜帶「學生證」依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進行補考。
二、無故缺考者,不得另行再補考,且其缺考科目之成績以原始學期分數計算。
三、經補救成績達及格者,以60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