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立化仁國民中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體育班招生入學甄選簡章
一、目的─
為發展體育資賦優異學生之潛能,以達到培養人才的目的。
二、依據─
1.教育部頒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才能班學生入學鑑定參考原則。
2.花蓮縣政府90年07月25日府教體字第064621號函核准。
三、對象與名額─
國中七年級新生田徑(男、女生合計)10名、足球(男生)10名,以擇優錄取及備取若干名,得不足額錄取。
四、甄選資格─
114學年度各國小六年級畢業之學生,具體育興趣及性向均可報名,不受學區限制。
五、報名日期及地點─
1.截止日期:足球、田徑項目:即日起至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12:00止。
2.受理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08:30~12:00,下午01:30~04:30。
3.報名地點:化仁國中學務處 (花蓮縣吉安鄉東海十街三號)
4.洽詢電話:學務處體育衛生組 (03-854-3471轉134)
六、報名文件─
1.至本校網頁下載列印報名表或至本校索取報名表。
網址:http://www.hrjh.hlc.edu.tw/
2.填寫報名表並於表上黏貼本人最近正面一或二吋半身相片一張。
七、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或通訊報名擇一)
1.現場報名:於截止日期前將報名表繳交至本校學務處。
2.通訊報名:於截止日期前以限時掛號郵寄送達。
八、甄試日期─
1.足球、田徑項目:115年4月1日(星期三)下午01:30開始。
九、甄試科目─
1.基本體能測驗(下午01:30~02:30):60公尺衝刺跑〈不可穿釘鞋〉、立定跳遠。
2.專長分類測驗(下午02:30~05:00)。
(1)田徑:100公尺衝刺跑、手(壘)球擲遠。
(2)足球:盤球、敏捷、傳球準確。
3.其他事項:請自備體育服,參加足球甄試者,專長測驗請自備球鞋;參加田徑甄試者,專長測驗請自備釘鞋。
十、錄取方式─
以甄試科目之成績,經甄選會議討論評選後擇優錄取,得不足額錄取。
十一、放榜─
1.足球、田徑項目:115年4月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於本校公告欄及網頁。
十二、申請成績複查─
- 足球、田徑項目:以書面方式於115年4月7日(星期二)下午04:00前提出申請。
2.複查僅核對成績登錄及計算總分有無錯誤。
十三、報到
- 足球、田徑項目:正取者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下午04:30到本校體育衛生組報到。
2.備取者等候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