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吉安鄉農會106年3月9日第18屆第1次理事會會議議決辦理。 |
二、 | 校內截止申請期限:114年3月14日止。(逾期不受理) |
三、 | 申請對象:就讀轄區內高中、國中、小學校(不含特教班),由學校遴選每班級各一名成績優秀之本會會員或贊助會員子女。 |
四、 | 申請資格: |
(一) | 限於直系血親之子女、孫子女或非同戶之父母。 |
(二) | 限於113年12月31日前入會之會員或贊助會員。 |
五、 | 應備文件: |
(一) | 獎學金申請書。 |
(二) | 申請人(會員)戶口名簿影本(父母不同戶另檢附父母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
(三) | 申請人存摺影本(限吉安鄉農會存摺)。 |
六、 | 頒發方式:經農會審核通過得獎學生,預計4月30日逕將獎學金轉入申請人(會員)帳戶,獎狀寄交學校,由學校代為公開表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