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加對象:本縣各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學校學生。
貳、競賽方式:
一、以「防制藥物濫用」相關主題,每件作品限 1 人參賽(1 件作品以 1 人為限),作品正面上請勿署名或加註任何記號,創作手法不拘(電 腦繪圖列印不予列計)。
二、規格(規格不符不列入評審):
(一)四開海報紙(39*54 公分)製作。
(二)橫式繪製呈現、紙張畫材材質不拘,但不得上膠膜,作品圖畫及 文字內容不得利用電腦列印。
(三)需以平面方式呈現。
(四)請於作品後方浮貼報名表格(含創作說明),送(寄)本會。
三、作品繳交: 請各校於 111 年 10 月 3 日(星期一)前將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如 附件 1)、「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如附件 2),送花蓮縣學生校 外生活輔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