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經本校110學年度第16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一)體育科(實缺),正取第1名:陳智傑。
(二)表演藝術科-舞蹈專長(實缺),正取第1名:尤瑋芸。
(三)理化科(1000專案計畫缺),正取第1名:何佳馨。
二、正取人員請於111年6月23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簿封面影本等,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依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1次公告分5次招考)規定,本案【各科已錄取足額,故取消第3~5次招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