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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經本校110學年度第15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錄取名單如下:
(一)國文科(實缺),正取第1名:廖紋嫺,備取第1名:黃雪晴,備取第2名:吳秉洋。
(二)社會領域-歷史科(實缺),正取第1名:傅筑敏。
二、正取人員請於111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含身分證、畢業證書、合格教師證)及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存簿封面影本等,逕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喪失受聘資格。
三、依111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第1次公告分5次招考)規定,本案尚餘:
(一)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科(實缺),缺額1名。
(二)藝術領域-表演藝術科(具舞蹈專長)(實缺),缺額1名。
(三)自然科學領域-理化科(1000專案計畫缺),缺額1名。
★計於111年6月22(星期三)辦理「第1次公告第2次招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