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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揭遴選簡章之資訊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
| (一) | 報名資格:凡年滿12至24歲 (出生年為民國86年至98年間) 之青少年。 |
| (二) | 報名方式:110年2月5日(星期五)前,備妥報名資料寄至「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學務處」(雲林縣虎尾鎮博愛路65號),信封上請註明「110年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青少年諮詢會之青少年代表報名」(郵戳為憑)。 |
| (三) | 遴選方式:第一階段資格初審、第二階段書面複審及第三階段面試決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