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13年3月25日北區國稅綜合字第1130003462號函頒「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宣導如下: |
(一) | 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儘早申報,以免最後人多擁擠。 |
(二) | 民眾可用手機進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稅,快速又方便。 |
(三) |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 |
(四) | 國稅局不會以電話通知您到提款機操作轉帳退(補繳)稅,如有疑慮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向各地區國稅局確認查證。 |
(五) | 民眾如遇稅捐爭議,可向稽徵機關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以維護自身權益。 |